黨政辦公室
各教學單位:
根據(jù)《關于印發(fā)<山東科技大學教師教學工作量計算辦法>的通知》(山科大人字[2016]30號)和《關于調(diào)整研究生導師工作量計算辦法及教師額定教學工作量標準的通知》(山科大人字[2016]45號)等文件規(guī)定,為做好2019年全年教學(定編)、實驗工作量核算工作,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工作量核算
(一)教學工作量的核算
1.核算依據(jù)
教學工作量(定編)計算辦法詳見《山東科技大學教師教學工作量計算辦法》(附件1),教學任務以《本科生課程表》及《研究生課程表》為準。
2.填報表格
個人填寫各類《教學工作量統(tǒng)計表》(一式2份,附件2、3、4)報單位審核(《形勢與政策》課實踐教學環(huán)節(jié)交黨委工作部審核,其他由所在兼職單位審核),一份由審核單位存留,一份由單位派專人于2019年12月20日上午12:00前交校區(qū)教科部教學科審核。
單位匯總后填寫《山東科技大學教師定編教學工作量匯總表》(輔導員工作量、兼職人員工作量一并統(tǒng)計,附件5)、《山東科技大學返聘外聘教師教學工作量明細表》(附件6)。
3.關于金工實習工作量的說明
青島校區(qū)、泰安校區(qū)承擔金工實習教師的金工實習工作量已包含在工程實訓中心實習實訓工作量中,本次核算不再在教學工作量相關表格中填寫,由工程實訓中心填寫相關表格報人事處、教務處備案。
濟南校區(qū)承擔金工實習任務的教師工作量仍按《山東科技大學教師工作量計算辦法》計算。
(二)實驗工作量的核算
1.核算依據(jù)
實驗教學工作量計算辦法詳見《本(專)科實驗工作量計算辦法(試行)》(山科大人字〔2014〕73號),實驗教學任務以本科培養(yǎng)方案和實驗課表為準,實驗次數(shù)以實驗日志為準,兩者要對應一致。
2.填報表格
個人填寫各類《實驗教學工作量統(tǒng)計表》(附件7-1、7-2、7-3)報單位審核,單位填寫《實驗補貼工作量統(tǒng)計表》(附件8-1、8-2)。由單位派專人于2019年12月20日上午12:00前交校區(qū)教科部教學科審核。
二、工作量公示
各單位審核并分配完相關工作量后,在單位內(nèi)對個人工作量統(tǒng)計表和單位匯總表進行公示。公示無誤后,于2019年12月23日8:30前將書面材料(附件2、3、4、5、6、7-1、7-2、7-3、8-1、8-2)按照單位匯總表在上,個人統(tǒng)計表按序號排列在下的方式報校區(qū)人力資源部(西辦公樓319,聯(lián)系電話:58863176),電子版(附件5、6、7-1、7-2、7-3、8-1、8-2)于2019年12月22日12:00前發(fā)送至skdjnrlzyb@163.com。
三、有關問題說明
1.各單位要指定專人負責工作量的核算工作,保證工作量核算無誤。
2.重修課、修讀雙專業(yè)(雙學位)、工程碩士及成人教育等教學任務不計定編工作量,酬金由相關職能部門核發(fā)。
3.專業(yè)選修課選修人數(shù)不少于行政班級人數(shù)的90%時,工作量計算參照行政班級數(shù)核算;不足90%時,按照選修人數(shù)核算(1-15人,課程系數(shù)0.9;16-35人,課程系數(shù)1.0;36-55人課程系數(shù)1.1;以此類推,每增加20人,課程系數(shù)增加0.1)。
4.需要單位進行二次分配的工作量(如多人完成的實驗、補貼工作量等),各單位在確定分配辦法時,一定要充分討論醞釀。
5.對于核算過程遇到的問題,單位要形成書面意見上報學校研究解決。
四、工作紀律
工作量核算涉及到每位教職工的切身利益,各單位要高度重視,按規(guī)定實事求是地認真核算,嚴格審查。對于弄虛作假行為,一經(jīng)查實,按套取學校資金等相關法律條款嚴肅追究相關單位及個人責任。
特此通知
人力資源部 教科部
2019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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