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門、各單位:
根據(jù)《關于印發(fā)〈山東科技大學“菁英計劃”實施辦法〉的通知》(山科大人字〔2018〕17號)(以下簡稱“菁英計劃”)和“2019年第21次校黨委常委會紀要”,經學校研究同意,現(xiàn)開展2019年“菁英計劃”ABC類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一)基本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貫徹黨的教育方針;
2.愛國守法,遵規(guī)守紀,學術端正,有強烈的事業(yè)心和責任感,積極投身教學和科學研究;
3.具有博士學位,年齡不超過40周歲,身心健康;
4.學?,F(xiàn)有正式聘用人員。
(二)學術成果條件
1.A類人才。近5年具備下述11小項中至少1項者:
(1)論文(獨立第一作者或唯一通訊作者或導師第一作者本人第二作者):
①入選ESI“Top Paper”高影響論文穩(wěn)定兩次(不含綜述性論文);
②理工類發(fā)表SCI論文至少12篇,其中一區(qū)至少2篇;
③其他類發(fā)表SSCI、CSSCI、A&HCI、人大復印資料收錄或《新華文摘》全文轉載論文至少8篇;
(2)科研項目:
④主持國家自然基金重點項目或者國家科技重大專項、國家重點研發(fā)計劃等國家級重點(大)項目;
⑤主持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重點項目;
⑥主持國家社會科學基金和教育部人文社科項目各1項或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和教育部人文社科項目各1項;
(3)科研獎勵:
⑦獲國家科學技術獎一等獎前3位或二等獎前2位;
⑧獲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優(yōu)秀成果獎一等獎前3位或二等獎前2位;獲全國普通高等學校人文社會科學研究優(yōu)秀成果獎一等獎前3位或二等獎前2位;
⑨獲國家教學成果獎特等獎前3位或一等獎前2位或二等獎首位;
⑩獲省部級科學技術獎、優(yōu)秀科研成果獎一等獎前2位或二等獎首位;
?獲省級教學成果獎最高獎前2位。
2.B類人才,近5年具備下述8小項中至少1項者:
(1)論文(獨立第一作者或唯一通訊作者或導師第一作者本人第二作者):
①理工類發(fā)表SCI論文至少8篇,其中一區(qū)至少1篇或二區(qū)3篇;
②其他類發(fā)表SSCI、CSSCI、A&HCI、人大復印資料收錄或《新華文摘》全文轉載論文至少5篇,其中經濟學、馬克思主義理論、法學(一級學科)、藝術、外國語言文學類至少4篇;
(2)科研項目:
③主持國家級項目2項;
④主持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1項;
⑤主持教育部人文社科項目2項;
(3)科研獎勵:
⑥獲國家科學技術獎一等獎前6位或二等獎前3位;
⑦獲省部級科學技術獎、優(yōu)秀科研成果獎一等獎前3位或二等獎前2或三等獎首位;
⑧獲國家級教學成果獎一等獎前3位或二等獎前2位或省級教學成果獎最高獎前3位。
3.C類人才,近5年具備下述4小項中至少1項者:
(1)論文(獨立第一作者或唯一通訊作者或導師第一作者本人第二作者):
①理工類發(fā)表SCI論文至少6篇,其中二區(qū)及以上至少2篇;
②其他類發(fā)表SSCI、CSSCI、A&HCI、人大復印資料收錄或《新華文摘》全文轉載論文至少3篇;
(2)科研項目:
③主持國家級項目1項,且省部級項目2項;
④主持教育部人文社科項目1項。
二、申報程序
(一)個人申報
11月28日前,申報人將《山東科技大學“菁英計劃”申報一覽表》(以下簡稱《一覽表》,附件1)提交濟南校區(qū)人力資源部(西辦公樓319)。兼職人員提交兼職所在單位。(管理期內需要完成的基本目標任務、重點目標任務見附件5)
(二)學院(校區(qū))審核
學院(校區(qū))對申報人資格進行初審,并進行評議推薦,審核申報人工作目標任務初步方案。12月4日前將有關材料報送至人才工作辦公室(行政樓608室),電子版材料發(fā)郵箱skdzjb@163.com。材料包括:《一覽表》一式2份、《山東科技大學高層次人才申報信息匯總表》(附件2)一式1份,加蓋單位公章,提交符合申報條件的證明材料復印件1份,原件審驗后退回。
(三)學校資格復審
12月9日前,學校人才工作辦公室、教務處、科研處、資產處、研究生院等相關部門對推薦人選進行資格復審。
(四)專家論證
12月12日前,學校人才工作專家組對推薦人選進行學術審查和評議,提出評審意見和建議。
(五)公示
將申報人有關情況在校內網(wǎng)公示5個工作日。
(六)學校研究
將公示無異議的人選名單提交校黨委常委會研究。
(七)簽約聘任
12月28日前,學校、學院(校區(qū))和支持人選簽訂三方《工作協(xié)議書》。
三、其它說明
(一)各學院(校區(qū))按照“菁英計劃”規(guī)定的業(yè)務條件進行資格審查。課題項目、所獲成果獎勵等級按學校的認定依據(jù)進行認定(附件3、附件4)。論文分區(qū)認定根據(jù)《山東科技大學教職工科研獎勵辦法》(山科大科字〔2015〕9號),按中國科學院文獻情報中心JCR大類分區(qū)標準確定。科研項目以項目執(zhí)行時間為準。
(二)申報條件中的成果計算時限為:2014年5月25日-2019年5月24日。
(三)在職教職工的所有申報成果均須為在山東科技大學崗位上取得的成果。
(四)2018年12月12日之后入校的新進教職工,來校前成果已經符合菁英計劃ABC類條件的,本次可一并補報,成果計算時間為來校報到之日前5年。
(五)納入菁英計劃管理后,新取得的業(yè)績成果符合更高類別條件的,本次可一并申報提高類別。
(六)“安家費及住房補貼”和“科研支持經費”確定原則:依據(jù)完成重點目標任務數(shù)量將支持經費區(qū)間進行等額劃分,按照申報完成重點目標任務項目數(shù)量確定數(shù)額。超額完成單項任務不提高標準,超額完成成果可申請科研績效獎勵。
(七)申報過程中遇到的問題書面向人才辦反應。
聯(lián)系人:郭洪波、郭磊,聯(lián)系電話:86057131。
特此通知
附件:1.《山東科技大學“菁英計劃”申報一覽表》
2.《山東科技大學高層次人才申報信息匯總表》
3.科研項目課題認定依據(jù)
4.科研教學獎勵認定依據(jù)
5.管理期內完成的目標任務
人才工作辦公室 人力資源部
2019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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