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單位:
根據(jù)《關于對新進教職工實行考察期制度的實施意見》(山科大人字〔2005〕36號)和《山東科技大學實行人員聘用制度暫行辦法》(山科大人字〔2007〕22號)有關規(guī)定,現(xiàn)對我校公開招聘試用期滿的新進教職工進行試用期滿考核,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人員范圍及考核時限
2017年10月至2018年3月期間,正式報到并與學校簽訂聘用合同的公開招聘人員,均應參加本次考核。
公開招聘人員的考核時限為簽訂聘用合同時規(guī)定的試用期。
二、考核內(nèi)容
考核內(nèi)容包括德、能、勤、績、廉等方面。具體考核內(nèi)容參見《山東科技大學教職工年度考核實施辦法》(山科大人字〔2011〕12號)和《關于印發(fā)<山東科技大學崗位設置、聘任及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山科大人字〔2012〕28號)相關規(guī)定。
三、考核程序
試用期滿考核由新進教職工所在單位組織實施,具體考核程序見山科大人字〔2005〕36號文件。
四、考核等次
考核分為合格、不合格兩個等次。
五、時間安排
3月15-19日,各單位組織個人總結(jié)、述職,填寫《山東科技大學新進教職工試用期滿考核登記表》(以下簡稱《登記表》,見附件);對新進教職工寫出考核意見,提出考核等次。
3月20日,各單位匯總《登記表》報人力資源部(西辦公樓319房間)。
六、有關問題說明
按照山科大人字〔2007〕22號文件中第二十六條第七款規(guī)定,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學校自考核結(jié)果確定之日起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聯(lián)系人:蔡娜娜 董昕;聯(lián)系電話:58863176。
特此通知
附件:山東科技大學新進教職工試用期滿考核登記表
人力資源部
2019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