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關單位:
為加強我校高層次、國際化教學和科研隊伍建設,根據(jù)《山東省教育廳關于公布省政府公派出國留學項目“省校聯(lián)合培養(yǎng)計劃”項目學校名單的通知》(魯教外函〔2019〕7號)、《山東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19年度山東省政府公派出國留學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魯教外函〔2019〕8號)、《山東科技大學教師國(境)內外訪學管理辦法》(山科大人字〔2016〕32號)等文件精神,現(xiàn)就2019年度公派訪學項目申報暨2020-2021年計劃訪學預報名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山東省政府公派出國留學項目
(一)資助類別、期限及標準
1.資助類別:省政府公派出國訪問學者、“省校聯(lián)合培養(yǎng)計劃”公派出國訪問學者。
2.資助期限:省政府公派出國訪問學者為6個月或12個月;“省校聯(lián)合培養(yǎng)計劃”公派出國訪問學者為12個月。
3.資助標準:省政府公派出國訪問學者,留學期限為6個月的,省政府資助人民幣5萬元,學校配套資助1萬元;留學期限為12個月的,省政府資助人民幣10萬元,學校配套資助2萬元。“省校聯(lián)合培養(yǎng)計劃”公派出國訪問學者,省政府資助人民幣5萬元,學校參照國家留學基金委的資助標準給予不少于5萬元人民幣的資助。資助經(jīng)費由出國訪學人員包干使用。
(二)選派學科
省政府公派出國訪學項目重點資助能源、環(huán)保、信息技術、人工智能、生物技術、新材料技術、海洋綜合開發(fā)利用、先進制造技術、高科技農(nóng)業(yè)、醫(yī)藥衛(wèi)生、金融、財會、經(jīng)貿、法律、現(xiàn)代管理等專業(yè)領域的教學科研人員;重點支持重點學科、新興學科和重點實驗室建設項目以及高新技術和先進適用技術研究開發(fā)項目、產(chǎn)學研結合項目等領域的專家學者出國留學;適當傾斜支持從事“一帶一路”沿線非通用語種專業(yè)教學和“一帶一路”沿線國別區(qū)域研究、老年醫(yī)養(yǎng)護理相關學科專業(yè)教學與研究的人員出國留學。
“省校聯(lián)合培養(yǎng)計劃”專項資助我?!耙涣鲗W科”(礦業(yè)工程、控制科學與工程、機械工程、工程學[自籌經(jīng)費建設]、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培育建設])、新舊動能轉換“十強產(chǎn)業(yè)”建設相關學科專業(yè)(測繪工程、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計算機科學與技術、自動化、電子信息工程)教學科研人員出國留學。
(三)申請條件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具有良好的思想和業(yè)務素質并在工作、學習中表現(xiàn)突出,具有學成回國為祖國建設服務的事業(yè)心和責任感。
2.身心健康。
3.申請者應為學校正式工作人員,具有較高的學術水平、業(yè)務能力和培養(yǎng)前途。
4.原則上只受理具有碩士及以上學位人員的申請。
5.曾享受過任何公費資助出國留學的人員,回國后工作須滿 5 年方可再次申請。
6.申請人員應具有較好的外語基礎。被錄取的人員在出國前外語水平應達到以下條件之一,申請時外語水平已滿足條件者優(yōu)先選派。
(1)全國外語水平考試(WSK)合格(考試成績兩年內有效)。
(2)新托福網(wǎng)考總分 80 分及以上(考試成績兩年內有效)。
(3)雅思成績平均分 6.0 及以上(考試成績兩年內有效)。
(4)外語專業(yè)本科或以上學歷(專業(yè)語種應與申報國家使用的語種一致)。
(5)近10年內曾在同一語種國家學習或工作1年(含)以上。
(6)BFT考試(高級)成績合格(考試成績兩年內有效)。
7.申請人員年齡與學歷要求
(1)年齡要求:申請人年齡應在50周歲以下(1968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2)學歷與工作年限要求:具有碩士學位的申請人,須工作滿5年以上(即 2013年8月之前參加工作)方可申報;具有博士學位的申請人,須工作滿2年以上(即2016年8月之前參加工作)方可申報。
(四)申報材料及要求
1.申請人應提交的申請材料
(1)《山東省政府公派出國留學申請書》(附件1)及電子版;
(2)身份證、職稱證書、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復印件;
(3)獲獎證書和科研成果復印件(不超過 10 頁);
(4)外語水平證明復印件;
(5)國外單位邀請信復印件(若無可不附);
(6)《山東省政府公派出國留學申請人所在單位推薦意見表》(附件2)。
上述材料均一式2份,A4紙版面,按順序左側裝訂。
2.申報名額
全校共推薦省政府公派出國訪問學者3人,“省校聯(lián)合培養(yǎng)計劃”公派出國訪問學者8人。
(五)評審、推薦
1.學校將組織專家對申請材料進行評審,并根據(jù)專家評審意見確定推薦人員名單。
2.已有外方邀請函或外語水平已符合派出要求的申請人,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推薦。
3.優(yōu)先推薦年齡在40周歲以下、已取得博士學位或高級職稱的申請人員。
4.申請人的留學國別按照申請人填報的志愿國別進行推薦,留學國別一經(jīng)確定,原則上不得更改。
5.經(jīng)教育廳專家評審錄取后,被錄取人不得申請延長留學資格有效期。
6.被錄取人的出國留學資格保留至2020年10月31日。預期未派出者,留學資格將自動取消。
二、學校公派訪學項目
(一)資助類別、期限及標準
1.資助類別:學校公派國內訪問學者、學校公派國(境)外訪問學者。
2.資助期限:12個月。
3.資助標準:學校公派國內訪問學者,學校資助2萬元;學校公派國(境)外訪問學者,學校資助10萬元。資助經(jīng)費由訪學人員包干使用。
(二)申請條件
符合《山東科技大學教師國(境)內外訪學管理辦法》(山科大人字〔2016〕32號)“第三章申請條件”所述要求。
(三)申報材料
1.國內訪學
《山東科技大學教師國內訪學申請表》(附件3)
2.國(境)外訪學
(1)《山東科技大學教師國(境)外訪學申請表》(附件4);
(2)外語水平證明復印件;
(3)國外單位邀請信復印件(若無可不附);
申請人系在職攻讀博士學位或在站博士后人員的,須提供培養(yǎng)單位為其出具的同意訪學相關證明。
三、2020-2021年計劃訪學預報名
(一)資助類別:國家留學基金委資助的各類國家公派出國留學項目、各部委資助的各類公派出國留學項目、山東省政府資助的各類公派出國留學項目、學校出資并派出到國(境)內外進行的訪學項目。
(二)資助期限:6個月或12個月
(三)資助標注:以當年政策通知為準。
根據(jù)《關于印發(fā)<山東科技大學關于加強青年教師能力培養(yǎng)的若干規(guī)定>的通知》(山科大人字【2016】24)第二條“對截至2015年12月31日年齡未滿40周歲的專任教師,自2021年起,在晉職聘任高級專業(yè)技術崗位時,須有連續(xù)6個月以上本學科領域境外訪學經(jīng)歷(經(jīng)學校認定,個別不適合境外訪學學科的專任教師,具有連續(xù)6 個月以上國內“985工程”高校訪學經(jīng)歷可視作達到此項要求)”,為統(tǒng)籌兼顧,加大訪學進修人員派遣力度,加快人才國際化進程,在不影響正常教學、科研、管理基礎上,合理規(guī)劃出行比例,凡有意向于2020-2021年間外出訪學人員,請至所在單位報名。
四、申請受理
(一)申請人于2月24日前將申請材料報送至所在單位,單位審核通過后填寫《2019年度訪學申請人員信息匯總表》(附件5)、《計劃2020-2021年訪學人員信息匯總表》(附件6)、《山東省政府公派出國留學申請人所在單位推薦意見表》(附件2,選填)并簽字蓋章,于2月26日前將材料報送至人力資源部,電子版發(fā)送至蔡娜娜辦公系統(tǒng)郵箱。
(二)各單位根據(jù)實際情況推薦人選并進行排序,學校擇優(yōu)選派。申報山東省政府公派出國留學項目未入選,且符合學校公派國外訪學條件人員,根據(jù)個人意愿可轉為學校公派國外訪問學者。
聯(lián)系人:蔡娜娜;聯(lián)系電話:0531-58863176。
人力資源部
2019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