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政辦公室
各校區(qū)、各相關教學單位:
根據(jù)《關于印發(fā)<山東科技大學教師教學工作量計算辦法>的通知》(山科大人字[2016]30號)和《關于調整研究生導師工作量計算辦法及教師額定教學工作量標準的通知》(山科大人字[2016]45號)精神,為做好2018年上半年教學(定編)、實驗工作量核算工作,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工作量核算
(一)教學工作量的核算
1、核算依據(jù)
教學工作量(定編)計算辦法詳見《山東科技大學教師教學工作量計算辦法》(附件1),教學任務以《課程表》為準。
2、填報表格
各類《教學工作量統(tǒng)計表》(一式2份,附件2、3、4)由個人填好后,報各教學單位審核,一份由審核單位存留,一份隨個人所在單位統(tǒng)一上報。請各單位填寫附件5時將輔導員工作量一并統(tǒng)計。
(二)實驗工作量的核算
1、核算依據(jù)
實驗教學工作量計算辦法詳見《本(專)科實驗工作量計算辦法(試行)》(山科大人字〔2014〕73號),其中實驗教學任務以培養(yǎng)方案和實驗課表為準,實驗次數(shù)以實驗日志為準,兩者要對應一致。
2、填報表格
各類《實驗教學工作量統(tǒng)計表》(附件7-1、7-2、7-3)由單位進行填報。
二、工作量公示
各單位審核并分配完相關工作量后,將教學人員和實驗人員工作量匯總統(tǒng)一填寫《山東科技大學教師定編教學工作量匯總表》(附件5)和《山東科技大學返聘外聘教師教學工作量明細表》(附件6),并在單位內對個人工作量統(tǒng)計表和單位匯總表進行公示。
公示無誤后,于7月20日前將書面材料(附件2、3、4、5、6、7-1、7-2、7-3)報師資與博士后管理科(行政樓606室,聯(lián)系電話:86058139),電子版(附件5、6、7-1、7-2、7-3)發(fā)送至sdkdszk@163.com。
三、有關問題說明
1、各單位要指定專人負責工作量的核算工作,保證工作量核算無誤。
2、重修課、修讀雙專業(yè)(雙學位)、工程碩士及成人教育等教學任務不計定編工作量,酬金由相關職能部門核發(fā)。
3、專業(yè)選修課選修人數(shù)不少于行政班級人數(shù)的90%時,工作量計算參照行政班級數(shù)核算;不足90%時,按照選修人數(shù)核算(1-15人,課程系數(shù)0.9 ;16-35人,課程系數(shù)1.0; 36-55人課程系數(shù)1.1;以此類推,每增加20人,課程系數(shù)增加0.1)。
4、需要單位進行二次分配的工作量(如多人完成的實驗、補貼工作量等),各單位在確定分配辦法時,一定要充分、討論醞釀。
5、對于核算過程遇到的問題,單位要形成書面意見及時反映,以便學校研究解決。
四、工作紀律
工作量核算涉及到每位教職工的切身利益,各單位要高度重視,按規(guī)定實事求是地認真核算,嚴格審查。對于偽造實驗日志、虛報實驗次數(shù)、未經(jīng)批準找其他教師代其上課騙取工作量等弄虛作假行為,一經(jīng)查實,按套取學校資金等相關法律條款嚴肅追究相關單位及個人責任。
特此通知
人 事 處
2018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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