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校區(qū)、各單位:
根據(jù)統(tǒng)一安排,2021年國家公派高級研究學者、訪問學者、博士后項目人申報工作已經(jīng)啟動,現(xiàn)將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項目介紹
(一)選派類別及留學期限
1.高級研究學者:3-6個月
2.訪問學者:3-12個月
3.博士后:6-24個月
(二)資助內(nèi)容
國家留學基金為留學人員提供一次往返國際旅費和資助期限內(nèi)的國家公派留學人員獎學金。國家公派留學人員獎學金是指用于資助國家公派出國留學人員在外學習生活的經(jīng)費,包括:伙食費、住宿費、注冊費、板凳費(bench fee)、交通費、電話費、書籍資料費、醫(yī)療保險費、交際費、一次性安置費、簽證延長費、零用費、手續(xù)費和學術活動補助費等。具體資助方式、資助標準等以錄取文件為準。
(三)留學人員主要派往教育、科技發(fā)達國家的知名院校、科研院所、實驗室等機構(gòu)。
二、申報時間
國家公派高級研究學者、訪問學者、博士后項目網(wǎng)上申請時間為2021年4月10日至30日,申請人應在此限期內(nèi)登錄國家公派留學管理信息平臺(http://apply.csc.edu.cn)進行網(wǎng)上報名,按照《2021年國家公派高級研究學者、訪問學者、博士后項目申請材料及說明》(詳細材料清單請查看https://www.csc.edu.cn/article/1945)準備申請材料。
三、申報要求
1. 我校教師凡符合國家公派出國留學申報條件,并在我校工作滿三年且考核均為“合格”及以上者,可按規(guī)定申報。其他申報條件詳見《2021年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人員選派簡章》(https://www.csc.edu.cn/article/1950)、《2021年國家公派高級研究學者、訪問學者、博士后項目選派辦法》(https://www.csc.edu.cn/article/1943)。
2.申報人在網(wǎng)上申請必須提交擬留學單位的正式邀請函并提供外語水平證明材料,未提供邀請函者,國家留學基金委不予受理申請材料。
四、申報程序及材料報送
1.申請人填寫《山東科技大學教職工公派出國留學推薦表》(附件2,以下簡稱推薦表),所在學院或校區(qū)簽署意見后,于2021年4月8日前將推薦表報國際交流合作處(行政樓415)。
2.經(jīng)學校批準的申請人按各項目申請時間要求進行網(wǎng)上報名。為便于我處及時將申請材料報送上級主管部門,各申請人務必于2021年4月25日上午12點前完成網(wǎng)上報名,并將國家留學基金委要求的紙質(zhì)版申報材料(一式兩份)提交我處,學校將統(tǒng)一將材料報送上級主管部門。
請各校區(qū)、各單位通知相關人員,做好國家公派出國留學項目申報工作,未盡事宜詳詢國際交流合作處。
五、聯(lián)系人及聯(lián)系方式
聯(lián)系人:孔老師、李老師
聯(lián)系電話:0532-86057907
附件: 附件1:2021年國家公派高級研究學者、訪問學者、博士后項目選派辦法.pdf
附件2:山東科技大學教職工公派出國留學推薦表.docx
國際交流合作處
2021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