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關單位:
為進一步提高學校實驗室管理工作的科學性和精準性,實現(xiàn)“按類規(guī)范建設、按級安全管控”的差異化、精細化實驗室安全管理,根據(jù)教育部《關于加強高校實驗室安全工作的意見》(教技函〔2019〕36號)《關于開展加強高校實驗室安全專項行動的通知》(教科信廳函〔2021〕38號)和《山東科技大學實驗室安全分類分級管理辦法》(山科大發(fā)〔2021〕87號,以下簡稱《管理辦法》)等文件要求,經(jīng)研究,學校近期將對全校各實驗室全面開展首次實驗室安全分類分級認定工作,具體安排如下:
一、工作范圍
全校納入實驗室建制管理的全部實驗室,以分室(房間)為單位。
二、工作步驟
(一)危險源辨識及信息采集
實驗室負責人組織各分室安全責任人認真統(tǒng)計各分室所承擔的實驗項目,分析實驗室內現(xiàn)存危險源信息,對開展的實驗項目進行風險評價,對實驗工作中涉及到的危險源進行辨識,根據(jù)《管理辦法》中的附件(實驗室安全分級危險源風險評分參照表)進行計分,按房間一間一表填寫《山東科技大學實驗室安全分類分級申請表》(附件1)。
(二)各單位確定實驗室分類分級結果
各分室安全責任人應根據(jù)室內承擔實驗項目確定實驗室的安全分類,根據(jù)危險源情況記分匯總確定實驗室的安全分級,在表中填寫分類分級自評結論和說明,于4月20日前報所在單位。
各單位應依據(jù)實驗室承擔實驗項目的情況以及安全自查、巡查中摸底的危險源情況,對實驗室各分室填報的申請表中的實驗項目和危險源進行審核。對審核中發(fā)現(xiàn)的問題進行核實和論證,必要時經(jīng)學術委員會進行認定。
單位匯總所轄各實驗室的分類分級信息,填寫《實驗室安全分類分級信息單位匯總表》(見附件2)報教學科研部教學科。
(三)學校審核并公布實驗室安全分類分級結果
實驗室與設備管理處對各單位上報材料進行匯總審核后,提交學校實驗室管理領導小組審定,通過審定后公布實驗室安全分類分級結果。
三、工作要求
1.實驗室安全分類分級工作對實驗室安全精細化管理具有重要意義,各單位應高度重視,各分管實驗室工作負責人必須親自部署,以切實可行的方案督促建制內實驗室按時間節(jié)點和文件要求開展危險源辨識和上報,確保無錯誤、無遺漏。
2.各單位應根據(jù)學科特點,結合《管理辦法》開展的規(guī)范化建設,完善單位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督促各實驗室對室內危險源制定安全管理措施和應急預案。涉及重點危險源(有毒有害化學品、危險氣體、輻射源、危險性設備等)的單位應配備專兼職實驗室重點危險源管理員,對發(fā)現(xiàn)的重點危險源進行登記管理。
3.各單位要依據(jù)《山東科技大學實驗室安全檢查管理辦法》中對實驗室安全檢查的管理要求,根據(jù)學校公布的實驗室的安全分類和安全分級結果,制定本單位的安全檢查表,定期開展實驗室安全自查和單位檢查,對發(fā)現(xiàn)的問題及時組織整改,確保實驗室安全運行。
四、材料報送
請各單位4月27日前將《山東科技大學實驗室安全分類分級申請表》和《山東科技大學實驗室安全分類分級單位匯總表》以系部(學院)為單位報教學科研部教學科辦公郵箱skdjnxqjxk@sdust.edu.cn,簽字蓋章紙質版提交時間另行通知。
聯(lián)系人:陳言,電話:18766163663。
附件:
1.山東科技大學實驗室安全分類分級申請表
2.山東科技大學實驗室安全分類分級單位匯總表
濟南校區(qū)教學科研部
2021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