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學單位:
根據《關于印發(fā)<山東科技大學教師教學工作量計算辦法>的通知》(山科大人字〔2016〕30 號) 、《本(專)科實驗工作量計算辦法(試行)》(山科大人字〔2014〕73 號)、《關于調整研究生導師工作量計算辦法及教師額定教學工作量標準的通知》 (山科大人字〔2016〕45 號)等文件規(guī)定,為做好2022年本科、研究生教學工作量核算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工作量核算
(一) 理論課程教學及實習、設計等非實驗類實踐環(huán)節(jié)課程教學指導工作量
1.核算依據
該類課程教學工作量計算辦法按照山科大人字〔2016〕30 號、山科大人字〔2016〕45 號文件要求執(zhí)行。教學任務以本科生課程表及研究生課程表為準,輔修專業(yè)教學任務納入教學工作量核算范圍。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成人教育等非全日制學生教學任務、學生重修以及監(jiān)考工作任務不計入教學工作量,學校根據相關辦法直接核發(fā)教學績效。
2.填報表格
教師根據個人崗位、承擔教學任務等情況填寫各類教學工作量統(tǒng)計表(一式 2 份, 附件 1、2、3、4、5),報所在單位審核;開課單位和教師所在單位不是同一個單位的,應先由開課單位審核通過后,交教師所在單位匯總。
各單位匯總后填寫《山東科技大學教師定編教學工作量匯總表》(專業(yè)技術崗位、兼任專業(yè)技術崗位、輔導員崗位工作量填寫到附件6,返聘外聘教師教學工作量填寫到附件7)。
(二) 實驗課程教學指導工作量
1.核算依據
實驗課程教學指導工作量計算辦法按照山科大人字〔2014〕73 號文件要求執(zhí)行。實驗教學任務以本科培養(yǎng)方案和實驗課表為準,實驗指導次數以實驗日志為準,兩者要對應一致。
2.填報表格
教師填寫各類實驗教學工作量統(tǒng)計表(附件 8-1、8-2、8-3)報所在教學單位審核,教學單位填寫實驗補貼工作量統(tǒng)計表(附件 9-1、9-2)。
二、工作量公示及材料報送
各單位審核相關工作量后,在單位內對個人工作量統(tǒng)計表和單位匯總表在 2022年12月27日之前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的,于2022年12月28日17:30 前將相關材料電子稿(附件 1、2、3、4、5、 6、7、8-1、8-2、8-3、9-1、9-2)發(fā)送至skdjnxqjxk@sdust.edu.cn;紙質材料提交時間另行通知。
三、有關問題說明
1.各教學單位應面向教師(含輔導員、兼職人員)召開教學工作量填報工作培訓會議,指定專人負責工作量核算工作, 保證工 作量核算無誤。除特別說明的情況外,一律按照《山東科技大學教師教學工作量計算辦法》 (山科大人字〔2016〕30 號) 、《山東科技大學本(專)科實驗工作量計算辦法(試行)》(山科大人字〔2014〕 73 號)、《關于調整研究生導師工作量計算辦法及教師額定教學工作量標準的通知》 (山科大人字〔2016〕45 號)等文件規(guī)定的計算方法進行核算。
2.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成人教育等教學任務以及重修補考相關工作任務不計教學工作量,酬金由相關職能部門核發(fā)。
3.專業(yè)選修課選修人數不少于行政班級人數的 90%的,工作量計算參照行政班級數核算;不足90%的,按選修人數核算(15-35 人,課程系數1.0;36-55人課程系數1.1;以此類推,每增加20人,課程系數增加0.1)。
4.需單位進行二次分配的工作量(如多人指導完成的實踐環(huán)節(jié)課程、補貼工作量等),各單位在確定分配辦法時應充分討論醞釀,任課教師或者相關工作負責人應將分配明細提交到所在單位審 核。
5.開課以后發(fā)生變更教師、因故停課等情況的,依據實際完成的教學任務量核算相應的工作量。
6.2022屆畢業(yè)生畢業(yè)實習和畢業(yè)設計(論文) 的總周數為16周;上半年研究生指導周數為20周,下半年為19周。
7.本單位教師(含輔導員、管理崗人員)承擔其他開課單位課程時,該課程工作量由開課單位負責審核并簽字確認,教師所在單位負責統(tǒng)計匯總,按教師所在單位依據相關規(guī)定發(fā)放教學績效;黨政管理部門、教輔單位等兼職授課的人員,教學工作量由兼職單位審核并統(tǒng)計匯總,由兼職單位按照相關規(guī)定發(fā)放績效。
8.濟南校區(qū)承擔工程實訓(實習) 的教師工作量仍按《山東科技大學教師工作量計算辦法》核算。
9.對于核算過程遇到的問題,教學單位應形成書面意見上報學校研究解決。
四、工作紀律
教學工作量核算涉及到每位教職工的教學任務完成情況和切身利益,各單位要高度重視,按規(guī)定實事求是地認真核算,嚴格審核。對于弄虛作假行為,一經查實,將追究相關單位及個人的責任。
教學科研部
2022 年 12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