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根據(jù)上級有關文件精神,本科新生報到后,學校須對新生入學資格進行全面復查。現(xiàn)就2023級本科新生入學資格復查工作通知如下:
1.各院(系)要成立本科新生入學資格復查組,組長由學院主要領導擔任,全面負責本單位本科新生入學資格復查工作。
9月21日前,請將本院(系)本科新生入學資格復查組成員信息表(附件1)報送西辦公樓210室。
2.各院(系)要結合新生紙質檔案整理工作,對新生報到所需錄取通知書、居民身份證、戶口遷移證(未辦理戶口遷移除外)、準考證、上一學段畢業(yè)證書等材料與考生紙質檔案、錄取名冊、電子檔案逐一進行核查,重點審核姓名、身份證號、出生日期、照片、簡歷、筆跡、父母信息等內容,特別是對前期新生入學資格初審時信息不完整不一致、人像比對有異常的新生進行重點核查。
3.對于錄取享受高考加分照顧的新生、綜合評價招生、地方專項、國家專項等形式錄取的新生,各學院要對其資格條件進行逐一核查。
4.新生入學資格復查實行一人復查、另一人審核,復查、審核人均簽字確認的工作機制,并做好復查過程及結果記錄,確保復查工作責任到人、落實到位。
對于發(fā)現(xiàn)的問題,各院(系)新生入學資格復查組第一時間上報教學科研部。復查無異常的,應在《2023級本科新生入學資格復查情況匯總表》(附件2)中備注正常。
5.新生入學資格復查工作完成后,各院(系)應及時總結工作開展情況并形成總結報告。
6.10月16日前,請將加蓋院(系)公章的新生入學資格復查工作報告以及《2023級本科新生入學資格復查情況匯總表》報送教學科研部。
新生入學資格復查工作是一項長期而又重要的工作,貫穿學生的整個大學生活,若發(fā)現(xiàn)替考、冒名頂替或其他舞弊不合格者,按照有關規(guī)定隨時予以清退。各院(系)要嚴格執(zhí)行上級有關文件精神,以最嚴的標準、最密的防線、最實的責任做好新生入學資格復查工作。
聯(lián) 系 人:陳老師
聯(lián)系電話:58863200
地 點:西辦公樓210
濟南校區(qū)教學科研部
2023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