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體教職工:
根據(jù)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辦理2020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事項的公告》通知要求,年度匯算時間為2021年3月1日至6月30日。根據(jù)濟南市天橋區(qū)稅務局通知,建議濟南校區(qū)職工集中在2021年4月16日-4月30日期間辦理2020年度個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
為做好我校教職工2020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工作,現(xiàn)就匯算清繳相關內容整理如下,敬請及時閱知并按相關要求進行辦理。
一、綜合所得年度匯算介紹
(一)為什么要進行年度匯算?
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年度匯算清繳,簡單來說,就是在已預繳稅款的基礎上“查遺補漏,匯總收支,按年算賬,多退少補”。
新個人所得稅法規(guī)定,居民個人取得的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四項勞動性所得,統(tǒng)稱“綜合所得”。單位每月為納稅人代扣代繳個稅階段為“預扣預繳階段”,此階段,單位按預扣預繳階段計稅方法為納稅人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來年3-6月份為“匯算清繳階段”,稅務局將對個人綜合所得四類收入進行“匯算清繳”。單位每月代繳的個稅只是預繳,有可能多繳,也有可能少繳,一年終了要算總賬,再多退少補。
(二)年度匯算包含哪些內容?
依據(jù)稅法規(guī)定,2020年度終了后,納稅人需要匯總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的“綜合所得”的收入額,減除費用6萬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和符合條件的公益慈善事業(yè)捐贈(以下簡稱“捐贈”)后,適用綜合所得個人所得稅稅率并減去速算扣除數(shù)(稅率表見表1),計算本年度最終應納 稅額,再減去2020年度已預繳稅額,得出應退或應補稅額,向稅務機關申報并辦理退稅或補稅。具體計算公式如下:
應退或應補稅額=[(綜合所得收入額-60000元-“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子女教育等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捐贈)×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shù)]-2020年已預繳稅額
綜合所得稅收入額=工資薪金收入+勞務報酬收入×80%+特許權使用費收入×80%+稿酬收入×80%×70%-其他免稅收入
專項附加扣除包括納稅人符合條件的子女教育、繼續(xù)教育、住房貸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贍養(yǎng)老人專項附加扣除,以及納稅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符合條件的大病醫(yī)療支出。
表1個人所得稅稅率表
(綜合所得適用)
級數(shù) |
全年應納稅所得額 |
稅率(%) |
速算扣除數(shù) |
1 |
不超過36000元的 |
3 |
0 |
2 |
超過36000元至144000元的 |
10 |
2520 |
3 |
超過144000元至300000元的 |
20 |
16920 |
4 |
超過300000元至420000元的 |
25 |
31920 |
5 |
超過420000元至660000元的 |
30 |
52920 |
6 |
超過660000元至960000元的 |
35 |
85920 |
7 |
超過960000元的 |
45 |
181920 |
(三)如何判斷自己是否需要年度匯算申報?
1.納稅人在2020年度已依法預繳個人所得稅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無需辦理年度匯算:
(1)年度匯算需補稅但綜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過12萬元的;
(2)年度匯算需補稅金額不超過400元的;
(3)已預繳稅額與年度應納稅額一致或者不申請退稅的。
2.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納稅人需要辦理年度匯算:
(1)2020年度已預繳稅額大于年度應納稅額且申請退稅的;
(2)2020年度綜合所得收入全年超過12萬元且需要補稅金額超過400元的。
(四)哪些情形可以通過辦理年度匯算申請退稅?
1.“綜合所得”全年收入額不足6萬元,但預繳了個人所得稅。
2.2020年度有符合條件的專項附加扣除,但預扣預繳階段沒有申報扣除,此次年度匯算可以申報扣除或補充扣除。
3.年度中間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適用的預扣率高于綜合所得年適用稅率。
4.退休人員取得勞務報酬或學??冃И剟畹睦U稅的,可以全額申請退回。
注:申請2020年度匯算退稅的納稅人,如存在應當辦理2019年度匯算補稅但未辦理,或者經(jīng)稅務機關通知2019年度匯算申報存在疑點但拒不更正或說明情況的,需在辦理2019年度匯算申報補稅、更正申報或者說明有關情況后依法申請退稅。
(五)哪些情形應當通過辦理年度匯算補稅?
1.有兩個任職受雇單位,重復扣除了5000元/月的基本減除費用。
2.年度內除正常工資薪金收入外,還有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收入,合并收入后年適用稅率高于預扣預繳率。
二、如何辦理年度匯算
登錄“個人所得稅”APP,點擊首頁【常用業(yè)務】-【綜合所得年度匯算】,根據(jù)自身情況,通過“簡易申報方式”或“標準申報方式”進行個人所得稅年度匯算清繳操作。如您未使用過“個人所得稅”APP,請先掃碼注冊:
1.簡易申報方式
適用人員:2020年度內取得的綜合所得收入額不超過6萬元,且已預繳稅款的教職工。
2.標準申報方式
適用人員:需要辦理年度匯算但不符合簡易申報條件的教職工。
辦理步驟詳見附件操作指引。
三、申報過程注意事項
1.辦理2020年度個稅綜合所得年度匯算時,“全年一次性獎金”的計稅方式可以在“單獨計稅”和“全部并入綜合所得計稅”兩種計稅方式中選擇,這兩種計稅方式下納稅金額可能存在差異,建議測算對比一下,根據(jù)自身情況選擇其中一種計稅方式。此項在“標準申報”中“收入”項下“工資薪金”界面【獎金計稅方式選擇】中可以更改。
2.使用已申報數(shù)據(jù)填寫,系統(tǒng)將自動歸集您在納稅年度的工資薪金收入納稅數(shù)據(jù),但勞務報酬、稿酬系統(tǒng)不自動帶入,若您有取得的勞務報酬所得項目需要填報,請點擊【勞務報酬】,再點擊右上角的【新增】,選擇通過【查詢導入】或【手工填寫】來完善收入情況。
3.退稅銀行卡,建議您選擇I類銀行卡,否則可能存在退稅失敗風險。
四、匯算清繳注意事項
1.綜合所得年度匯算是教職工本人以納稅人身份與國家稅務總局辦理的清算業(yè)務,涉及的補稅或退稅也是教職工與國家稅務總局之間直接結算。請您務必按要求及時申報并關注申報進度,完成年度匯算退稅或補稅,以免給您本人造成經(jīng)濟利益損失或帶來納稅風險。
2.按照個人所得稅法有關規(guī)定,納稅人對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年度匯算負有自行申報義務,應當對申報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負責。納稅人因申報信息填寫錯誤造成年度匯算多退或少繳稅款的,納稅人應主動向稅務機關申請更正,或經(jīng)稅務機關提醒后及時改正。
3.您在核實收入的過程中,若對2020年度學校發(fā)放的工資薪金、年度匯算辦理過程中,如有疑問,可咨詢稅務局熱線電話12366或濟南校區(qū)財務部(聯(lián)系人:侯雨欣,咨詢電話:58863100)。
濟南校區(qū)財務部
2021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