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門、各單位:
根據(jù)《關于印發(fā)〈山東科技大學“菁英計劃”實施辦法〉的通知》(山科大人字〔2018〕17號)(以下簡稱“菁英計劃”)文件精神,經(jīng)學校研究同意,現(xiàn)就“菁英計劃”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一)基礎條件
1.熱愛祖國,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在政治上始終同黨中央保持一致;
2.遵紀守法,學術端正;
3.具有良好的科學精神與發(fā)展?jié)摿Γ?/span>
4.有強烈的事業(yè)心和責任感,能全身心投入教學和科學研究;
5.具有博士學位;
6.年齡不超過40周歲,身心健康(1978年5月25日以后出生);
7.學?,F(xiàn)有正式聘用人員。
(二)業(yè)務條件
1.A類人才。近5年具備下述11小項中至少1項者:
(1)論文(獨立第一作者或唯一通訊作者或導師第一作者本人第二作者):
①入選ESI“Top Paper”高影響論文穩(wěn)定兩次(不含綜述性論文);
②理工類發(fā)表SCI論文至少12篇,其中一區(qū)至少2篇;
③其他類發(fā)表SSCI、CSSCI(學科專業(yè)期刊分類排名前20%)、A&HCI、人大復印資料收錄或《新華文摘》全文轉載論文至少8篇;
(2)科研項目:
④主持國家自然基金重點項目或者國家科技重大專項、國家重點研發(fā)計劃等國家級重點(大)項目;
⑤主持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重點項目;
⑥主持國家社會科學基金和教育部人文社科項目各1項或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和教育部人文社科項目各1項;
(3)科研獎勵:
⑦獲國家科學技術獎一等獎前3位或二等獎前2位;
⑧獲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優(yōu)秀成果獎一等獎前3位或二等獎前2位;獲全國普通高等學校人文社會科學研究優(yōu)秀成果獎一等獎前3位或二等獎前2位;
⑨獲國家教學成果獎特等獎前3位或一等獎前2位或二等獎首位;
⑩獲省部級科學技術獎、優(yōu)秀科研成果獎一等獎前2位或二等獎首位;
?獲省級教學成果獎最高獎前2位。
2.B類人才,近5年具備下述8小項中至少1項者:
(1)論文(獨立第一作者或唯一通訊作者或導師第一作者本人第二作者):
①理工類發(fā)表SCI論文至少8篇,其中一區(qū)至少1篇或二區(qū)3篇;
②其他類發(fā)表SSCI、CSSCI(學科專業(yè)期刊分類排名前30%)、A&HCI、人大復印資料收錄或《新華文摘》全文轉載論文至少5篇,其中法學、藝術、外國語言文學類至少4篇;
(2)科研項目:
③主持國家級項目2項;
④主持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1項;
⑤主持教育部人文社科項目2項;
(3)科研獎勵:
⑥獲國家科學技術獎一等獎前6位或二等獎前3位;
⑦獲省部級科學技術獎、優(yōu)秀科研成果獎一等獎前3位或二等獎前2或三等獎首位;
⑧獲國家級教學成果獎一等獎前3位或二等獎前2位或省級教學成果獎最高獎前3位。
3.C類人才,近5年具備下述4小項中至少1項者:
(1)論文(獨立第一作者或唯一通訊作者或導師第一作者本人第二作者):
①理工類發(fā)表SCI論文至少6篇,其中二區(qū)及以上至少2篇;
②其他類發(fā)表SSCI、CSSCI(學科專業(yè)期刊分類排名前40%)、A&HCI、人大復印資料收錄或《新華文摘》全文轉載論文至少3篇;
(2)科研項目:
③主持國家級項目1項,且省部級項目2項;
④主持教育部人文社科項目1項。
4.D類人才。
符合學校引進人才條件,但未達到上述A、B、C類人才層次與條件的博士(后)人員。
二、支持期內(nèi)目標任務(所列成果學校為第一單位且完成人為學校第一完成人)
(一)A類人才。須完成下列任務之一:
1.入選省部級及以上人才計劃(工程);
2.入選ESI“Top Paper”高影響論文2篇;
3.主持國家級(人文社科類省部級)項目至少1項,且理工類發(fā)表SCI論文至少10篇(一區(qū)至少3篇)或其他類發(fā)表SSCI、CSSCI(至少1篇為學科專業(yè)期刊分類排名前10%)、A&HCI、人大復印資料收錄或《新華文摘》全文轉載論文至少9篇;
4.主持國家自然基金重點項目、國家科技重大專項或國家重點研發(fā)計劃等國家級重點(大)項目或課題;或主持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重點項目;或主持國家社會科學基金與教育部人文社科項目各1項;
5.以首位人員獲省部級科學技術獎或優(yōu)秀科研成果獎一等獎;或以首位人員獲省級教學成果特等獎。
(二)B類人才。須完成下列任務之一:
1.入選省部級及以上人才計劃(工程);
2.入選ESI“Top Paper”高影響論文1篇;
3.主持國家級(人文社科類省部級)項目至少1項,且理工類發(fā)表SCI論文至少8篇(一區(qū)至少2篇)或其他類發(fā)表SSCI、CSSCI(至少1篇為學科專業(yè)期刊分類排名前20%)、A&HCI、人大復印資料收錄或《新華文摘》全文轉載論文至少7篇,其中法學、藝術、外國語言文學類至少5篇;
4.主持國家級項目2項,或主持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1項,或主持教育部人文社科項目2項;
5.以首位人員獲省部級科學技術獎、優(yōu)秀科研成果獎二等獎,或以首位人員獲省級教學成果一等獎。
(三)C類人才。須完成下列任務之一:
1.入選青島市及以上人才計劃(工程);
2.入選ESI“Top Paper”高影響論文1篇;
3.主持國家級(人文社科類省部級)項目至少1項,且理工類發(fā)表SCI論文至少6篇(一區(qū)至少1篇或二區(qū)至少2篇)或其他類發(fā)表SSCI、CSSCI(至少1篇為學科專業(yè)期刊分類排名前30%)、A&HCI、人大復印資料收錄或《新華文摘》全文轉載論文至少5篇,其中法學、藝術、外國語言文學類至少3篇;
4.獲省部級科學技術獎、優(yōu)秀科研成果獎、二等獎前2位,或獲省級教學成果一等獎前2位。
(四)D類人才。須完成下列任務之一:
1.青島市及以上人才計劃(工程);
2.ESI“Top Paper”高影響論文1篇;
3.國家級(人文社科類省部級)項目至少1項,且理工類發(fā)表SCI論文至少4篇或其他類發(fā)表SSCI、CSSCI、A&HCI、人大復印資料收錄或《新華文摘》全文轉載論文至少3篇,其中法學、藝術、外國語言文學類至少2篇;
4.以首位人員獲省部級科學技術獎、優(yōu)秀科研成果獎三等獎,或以首位人員獲省級教學成果二等獎。
三、申報程序
(一)組織申報
1.個人申報。申請人填寫《山東科技大學“菁英計劃”申報書》(以下簡稱《申報書》)《山東科技大學“菁英計劃”申報工作規(guī)劃一覽表》(以下簡稱《一覽表》),提交所在學院(校區(qū))。兼職人員提交兼職所在單位。
2.學院(校區(qū))初評
(1)學院(校區(qū))對申報人資格進行初審,并進行評議推薦,提出申報人工作目標任務初步方案。
(2)申報人的《一覽表》在學院(校區(qū))范圍內(nèi)公示5個工作日。
(二)組織考察
學校采取多種方式對推薦人選進行資格復審和綜合考察,通過后將申報人《一覽表》公示5個工作日。
(三)專家論證
學校人才聘任專門委員會對推薦人選進行學術審查和評議,提出評審意見和建議。
(四)學校決定
人才工作辦公室匯總推薦人選綜合情況,提出推薦人選《工作協(xié)議書》建議方案,提交校黨委常委會。
(五)公示聘任
對擬支持人選公示5個工作日。無異議后,學校、學院(校區(qū))和支持人選簽訂三方《工作協(xié)議書》。
四、其它說明
(一)“菁英計劃”支持期為5年。提前完成目標任務,可申請驗收。完成情況經(jīng)所在學院(校區(qū))或兼職單位認定后報學校。
(二)各學院(校區(qū))應嚴格按照“菁英計劃”規(guī)定的業(yè)務條件進行資格審查。論文、課題項目、所獲成果獎勵等級按學校的認定依據(jù)進行認定。
(三)支持人選在支持期內(nèi)取得的成果,在“山海英才工程”“菁英計劃”等學校支持和科研獎勵政策中,只能使用一次。
(四)急需緊缺專業(yè)、具有豐富工程實踐背景的特殊人才可進行申報。
(五)申報條件中的成果計算起始時間:2013年5月25日。
(六)申報過程中如遇政策性問題,按照《關于印發(fā)〈山東科技大學“菁英計劃”實施辦法〉的通知》(山科大人字〔2018〕17號)執(zhí)行。其他事宜由學校人才工作辦公室負責解釋。
五、材料提交
各系部提交紙質(zhì)版《申報書》一式2份、《一覽表》一式2份、《山東科技大學高層次人才申報信息匯總表》一式1份,加蓋單位公章,并只需要提交符合申報條件的證明材料復印件1份。所有申報材料于12月20日前報送至人力資源部,電子版材料發(fā)郵箱 skdjnrlzyb@163.com。
聯(lián)系人:蔡娜娜,聯(lián)系電話:0531-58863176。
特此通知
附件:1.《山東科技大學“菁英計劃”申報書》
2.《山東科技大學“菁英計劃”申報一覽表》
3.《山東科技大學高層次人才申報信息匯總表》
4.論文認定依據(jù)
5.科研項目課題認定依據(jù)
6.科研教學獎勵認定依據(jù)
人力資源部
2018年12月14日